如果對裁判的判決有所疑義,要如何處理?
2017-04-19
如果對裁判的判決有所疑義,要如何處理?
根據BISFed在2017公告的BOCCIA規則18,如果對裁判的判決有所疑義,可以根據下列原則處理:
資料來源:
1. 蘇芳柳(譯)(2017)。Boccia地板滾球比賽規則2017 v.2。臺北巿: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中華民國地板滾球運動協會。
2. Boccia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 (2017). BISFed International Boccia Rules 2017-.v2. 2017年3月7日取自 http://www.bisfed.com/wp-content/uploads/2017/03/Final_BISFed-2017-Competition-Rules-V2.pdf
根據BISFed在2017公告的BOCCIA規則18,如果對裁判的判決有所疑義,可以根據下列原則處理:
- 比賽當中,假如有一邊覺得裁判有忽略某個事件或做出不正確的判決而影響到比賽的結果時,該邊的球員/隊長可以要求裁判注意那個情況並做解釋,此時計時必須停止。
- 比賽當中球員/隊長可以要求裁判長仲裁。裁判長的判決是最終決定。
根據上述二條規則,比賽當中球員可以請裁判留意某一個他們不認同的狀況,並要求裁判解釋。如果他們要執行抗議程序時,必須要求裁判長的仲裁。
- 在每一場比賽結束時,雙方球員要在計分表上簽名。如果有一邊準備提出抗議某項決定或行動,或是覺得比賽中裁判的判決不符規則,就不要在計分表上簽名。
- 裁判要記錄比賽完成的時間(將比賽結果登記在計分表之後)。正式的抗議要在比賽結束三十分鐘內送出申請。如果這段時間內沒有收到書面抗議,則比賽結果成立。
- 完整的抗議書必須由球員、隊長或領隊交給大會競賽組祕書,並繳交150英鎊或主辦國等值貨幣。抗議書上應詳細說明事由和辯護理由(引述規則)以提出抗議。裁判長,或指定人選,將盡快成立抗議委員會,成員包括:
- 裁判長或助理裁判長
- 兩位國際裁判,他們未參與該場比賽,也不是來自參賽隊伍的國家。
一旦抗議委員會成立,他們在做最後決議之前,應先諮詢該場比賽裁判。委員會要在不公開的場合議事,而且所有有關抗議事件的討論都必須保密。
抗議委員會要盡快達成決議,並將審議結果以書面通知雙方球員、或隊長或領隊。
- 如果有必要對抗議委員會的決定提出上訴,需要在收到完整的書面抗議書後才進行。上訴時有關的兩造均應被告知。在接到抗議上訴時,技術代表或其代表應盡快組成上訴委員會,其成員包括:
- 技術代表
- 兩位國際裁判,他們未參與前一場抗議委員會,也不是來自抗議者同一國家。
- 涉及被抗議的比賽兩造都可以要求重新檢視抗議委員會的判決。他們必須遞交一份抗議書以及150英鎊。抗議書必須在收到抗議委員會的判決文件後的30分鐘內提出。抗議委員會或其代表要記錄球員或球隊、或適當的人(如領隊或教練)收到判決的時間,收件人也必須簽收。所有有關抗議事件的討論都必須保密。
- 如果判決是比賽要重新進行,是從導致抗議情況的那一局開始重打。
- 如果在進行比賽之前,抗議的理由就已經得知,該抗議必須在那場比賽開始前便宣告,並在比賽結束30分鐘內提出。
- 如果抗議的理由發生在檢錄室,裁判長或技術代表必須在該球隊離開檢錄室前被告知該隊可能有提出抗議的意圖。唯有遵循這項程序,這份抗議才會受理。
資料來源:
1. 蘇芳柳(譯)(2017)。Boccia地板滾球比賽規則2017 v.2。臺北巿: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中華民國地板滾球運動協會。
2. Boccia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 (2017). BISFed International Boccia Rules 2017-.v2. 2017年3月7日取自 http://www.bisfed.com/wp-content/uploads/2017/03/Final_BISFed-2017-Competition-Rules-V2.pdf